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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石方机械操作规程

2017-12-12 11:16:33 AM

1、 机械进入现场前,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,保证机械安全通过。


2、 作业前,应查明施工场地明、暗设置物(电线、地下电缆、管道、坑道等)的地点及走向,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。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。


3、作业中,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,如发现异常,应立即停机检修。


4、 机械运行中,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。在修理(焊、铆等)工作装置时,应使其降到低位置,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。


5、 机械通过桥梁时,应采用低速档慢行,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。承载力不够的桥梁,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。


6、 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,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,方可继续施工:

(1) 填挖区土体不稳定,有发生坍塌危险时;
(2) 气候突变,发生暴雨、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;
(3) 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;
(4) 地面涌水冒泥,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;
(5) 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;
(6) 施工标志、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。


7、 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、平地、修坡等人员,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。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,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,方可作业。


8、雨季施工,机械作业完毕后,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。


9、当对石方或冻土进行爆破作业时,所有人员、机具应撤至安全地带或采取安全保护措施。